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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认证抵扣专票,2020年3月1日之后可以抵扣吗?-深圳财务公司告诉您78
一帆财税 ,您身边的财务顾问!http://www.yfcsgw.com/ 问:2017年4月,丙公司从丁公司购买10台电脑,取得丁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开具日期为2017年4月10日,票面注明税额为1万元。由于企业内部人员工作交接的疏忽,直到2018年5月才将这张发票入账。此时已经超过360天的认证抵扣期限。丙公司未按期认证抵扣的原因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50号)中规定的客观原因,一直未能将这张发票认证抵扣。2020年3月1日之后可以抵扣吗?
答:可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45号)第一条明确规定,2020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因此,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360天没有认证确认,即使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50号)中规定的客观原因,2020年3月1日起也可以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进行用途确认后,抵扣进项税额。 [一帆财税]共赢需携手,风雨有一帆。 提供注册深圳公司、专业代理记账报税、专利申请、商标申请、高新企业认定、卫生许可证、VAT注册申报等相关企业服务,为您解答各种财税疑难问题。 如您有任何疑问及业务需求随时联系我们,服务热线:400-888-2048。了解更多:深圳财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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