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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常见的问题[注册深圳公司,代理记账报税公司]31
在深圳很多创业者注册了公司之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登记有很多不懂的地方,目前国家税务总局也明确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的相关政策,以下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常见的问题解答。 增值税纳税人的年度应税销售额超过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除按照政策规定不办理的一般纳税人登记外,一般纳税人应在主管税务机关登记。 1)根据政策,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 2)年度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答:年度应税销售是指纳税人在营业期内累计增值税销售额不超过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审计销售额,税务评估调整销售额。 其中,“纳税申报销售额”是指纳税人自行申报的所有增值税销售,包括免税销售额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审计销售额”和“税务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或当季)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答:增值税纳税人的年度应税销售额不超过规定标准,如果会计健全合理,可以提供准确的税务信息,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的登记。 1)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填写固定生产和营业场所等信息,并提供税务登记文件; 2)纳税人填写的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主管税务机关当场登记; 3)纳税人填写的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写要求的,税务机关会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更正内容。 答: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是指纳税人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由纳税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自行选择。 深圳一帆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记账报税公司 您身边的财税顾问! 共赢需携手 风雨有一帆 如您有任何疑问及业务需求随时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400-888-2048 注册公司:www.yfcsgw.com 免责声明本站有些内容来自网络,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仅作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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