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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工资属于“工资”还是“劳务报酬”?今天统一回复了!117
临时工工资属于“工资” 还是“劳务报酬”? (1)按月正常发放工资的,“是否雇员”选择“是”,填写正常工资薪金报表; (2)不按月发放工资或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是否雇员”选择“否”,填写劳务报酬报表。这是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主要区分口径。既然如此,所谓临时工“工资”,其实属于劳务报酬,应当按照“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19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一并作为“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相关问题:支付临时工工资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 回答:这是毫无疑问的。 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因此,若向个人支付上述款项,应当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临时工工资实务理解 (一)临时工工资也是“工资” 政策依据:临时工工资纳入工资薪金支出。 (二)并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属于非经营活动,并非“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 相关问题:发放职工工资,使用什么原始凭证入账才能税前扣除? 包括工资分配方案、工资结算单(工资表)、银行单据、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个人所得税扣缴情况以及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会保险名单清册。 税收核算中,职工工资奖金是否纳入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则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必要条件之一。 临时工薪资处理 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 具体而言,职工包括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以及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 因此,临时工工资应当纳入职工薪酬核算,而与正式职工一样。 我司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工商注册、商标注册、代理记帐、清理乱帐、税务登记、会计服务、财税顾问、其他财税疑难。 公司拥有一批从业多年、业务熟练的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及工商顾问,他们将以精湛的专业水平和高度的责任心,本着“一切为客户着想”、“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原则,以“高效诚信”、“止于至善”为经营理念,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财务服务。 相信我们做得会很好!我们郑重承诺,公司将严格保守客户的商业秘,为每位客户提供专门的客户档案室,使每位客户都有放心、满意。使企业在商海中避免走弯路,在经营旅途中永远畅通!免费咨询: 400 888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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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知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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