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启动啦!1
发表时间:2023-09-13 09:29 各区(新区、特别合作区)相关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深工信规〔2022〕7号)相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2023年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前提条件。 1.申报企业需为有效期内的深圳市创新型中小企业(2020年认定的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直接参加本次申报),其他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无需申报。 2.申报企业应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4.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基本条件。 1.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2.2022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3.2022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2022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2021年及202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二、申报时间 2023年9月15日—2023年10月15日 三、申报方式 申报企业需首先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完成数字化水平评测,然后在该平台进行线上申报,需完整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并打包上传佐证材料。 四、佐证材料 (一)满足《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所规定四项直通条件之一的,需上传以下佐证材料: 五、有关要求 请各区相关部门按照《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有关规定,对企业申请书及佐证材料进行初审,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将初审通过的企业向市中小企业服务局推荐。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2.知识产权指标说明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3年9月10日 来源 |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免责声明 本站有些内容来自网络,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仅作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
热门服务 | 咨询热线 | |||||||||
公司注册 | | 400-888-2048 150-137-40870 | ||||||||
工商代办 | ||||||||||
财税代理 | 一般纳税人申请 | |||||||||
商标注册 | 注册中国商标 | 注册美国商标 | 注册马德里商标 | 注册欧盟商标 | 购买商标 | |||||
资质代办 | ||||||||||
其他业务 | 代购税控设备 | 开通公积金户 | 开通社保户 | |||||||
帮助中心 | 深圳工商注册、财务代理领导品牌 | 扫一扫。保存名片、关注公众号 | ||||||||
深圳市一帆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5-23287347 官网:www.yfcsgw.com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中心路新福大厦五楼505号 | 粤ICP备16098637号 Copyright ©2021 深圳市一帆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郑重申明:未经授权禁止摘编、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等,如有违反,必将追究法律责任! 技术支持:一帆财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