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著作权质权登记-申请须知1
发表时间:2023-09-14 14:07 1、办理部门: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作品著作权部负责办理除计算机软件之外其他各类作品著作权质权登记工作。 2、 申请人要求: 3、办理时限: (3)根据司法机关、仲裁机关或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影响质权效力的生效判决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撤销的; (4)申请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以其他手段骗取著作权人质权登记的; (5)其他应当撤销的。 上一篇著作权质权登记-所需材料
文章分类:
走进知识产权
免责声明 本站有些内容来自网络,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仅作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
热门服务 | 咨询热线 | |||||||||
公司注册 | | 400-888-2048 150-137-40870 | ||||||||
工商代办 | ||||||||||
财税代理 | 一般纳税人申请 | |||||||||
商标注册 | 注册中国商标 | 注册美国商标 | 注册马德里商标 | 注册欧盟商标 | 购买商标 | |||||
资质代办 | ||||||||||
其他业务 | 代购税控设备 | 开通公积金户 | 开通社保户 | |||||||
帮助中心 | 深圳工商注册、财务代理领导品牌 | 扫一扫。保存名片、关注公众号 | ||||||||
深圳市一帆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5-23287347 官网:www.yfcsgw.com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中心路新福大厦五楼505号 | 粤ICP备16098637号 Copyright ©2021 深圳市一帆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郑重申明:未经授权禁止摘编、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等,如有违反,必将追究法律责任! 技术支持:一帆财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