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1月1日后,小规模纳税人月(季)销售额未超过免税标准的,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帆代理记账报税普及税收常识,注册公司后税收不用愁71
2019年1月1日后,小规模纳税人月(季)销售额未超过免税标准的,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已纳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的,可以继续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其销售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仍需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2)未纳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的,应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并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3)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增值税。
一帆财税基本可解决中小型企业在生存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工商、财税基本问题。成功的路上需要指引前行的伙伴,它是企业机构的朋友,是生意人的助手,它就是一帆财税! 一帆财税服务热线:400-888-2048 免责声明 本站有些内容来自网络,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仅作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
热门服务 | 咨询热线 | |||||||||
公司注册 | | 400-888-2048 150-137-40870 | ||||||||
工商代办 | ||||||||||
财税代理 | 一般纳税人申请 | |||||||||
商标注册 | 注册中国商标 | 注册美国商标 | 注册马德里商标 | 注册欧盟商标 | 购买商标 | |||||
资质代办 | ||||||||||
办学许可证 | ||||||||||
其他业务 | 代购税控设备 | 开通微信支付 | 开通公积金户 | 开通社保户 | 深圳工商注册、财务代理领导品牌 | 扫一扫。保存名片、关注公众号 | ||||
帮助中心 | 服务协议 | |||||||||
深圳市一帆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5-23287347 官网:www.yfcsgw.com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中心路新福大厦五楼505号 | 粤ICP备16098637号 Copyright ©2021 深圳市一帆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郑重申明:未经授权禁止摘编、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等,如有违反,必将追究法律责任! 技术支持:一帆财税 | |||||||||